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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话,就把他幸福满满的肥皂泡给戳了个,烟消云散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脸庞上的笑容,也瞬时僵住:是啊,我叫什么名字呢?
之前的不记得,现在的不了解。
另外,这个女人,真的不认识自己么?那她怎么会要从后面冲上来,特意地拦住自己?就算自己浑身上下只有一条运动裤,也不至于那么显眼吧?
「怎么?这都不敢说么?」苏菲儿发出一声冷笑,将手里还剩大半截的烟,远远弹了出去:「之前见你从女厕所里跑出来,还以为是个敢想敢干的汉子……」
「我姓李」,被挤兑到这份上,编也得编一个出来了。
「李啥?李元霸,李大嘴,还是李逵?」
「十三,李十三!」不知怎的的,他骤然就想起了手腕上的那个数字,随口说了出来。
「时三?这是要提醒你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么?」苏菲儿终究来了兴致,碰上这么一个不走寻常路的名字不容易。
「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的,那样东西十三!」
「……」
「九,十,十一,十二……」
「好了,不用解释啦,我明白是什么了……你这人,还真够十三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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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,我们现在就算是……认识了?」李十三嘴上小心翼翼的客套,心里却在不停琢磨,该怎的利用这个好奇心颇重、主动送上门来的傻妞。
「你究竟在酒吧里干啥坏事了,这幅模样就跑出来了,也不怕遇到坏人?」这女人的好奇心确实挺重,她也是由于发现了他的怪异才追上来,想要问个明白的。
「我是个男人,不怕被人抢!」李十三很想一本正经地告诉她:我就是个坏人,我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抢来的。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「也对,你这叫,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」,苏菲儿瞥了一眼李十三的大脚丫,终究忍不住捂着嘴笑了笑:「你这人也真是,既然打定主意要跑,干嘛不把鞋给穿上啊?」
废话,若是有鞋,我会不穿么?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李十三双手一摊,做了个无法的表情:「我胆子小,光顾着跑了,没注意穿没穿鞋。要不,看在大家适才认识的份上,你送我……去买一双新的?」
兜里的金钱都是抢来的,没数过,可当有好几百了,买双鞋总该是够的。
「直接回家不好么?大半夜的,去买鞋?」苏菲儿又开始四下细细打量李十三,估测一下,若是单打独斗的话,跆拳道黑带的自己,能不能把他轻松搞定。
毕竟,要把开车时被偷袭的可能性考虑进去,她需要占据绝对优势。
「我不想回家」,李十三没地方去,只能继续撒谎:「若是你不愿意陪我的话,就一名人先走吧。这路上挺干净的,光脚丫子走当没事!」
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「那多不好意思,要不,你说个地方,我送你过去?」苏菲儿拉开车门,她早已断定,面前这家伙就是一头脑简单、四肢无力的废物,毫无威胁可言,说不定,之前在酒吧发现的那一幕,就是他被人骗进去后仓皇出逃,而非她想象中的闯进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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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个地方?他连这是哪座城市都不清楚。
哦,对了,买鞋,到大卖场不就行了?全国都有连锁店的那种。
「大闽发」,李十三想到一名名字,看她的表情不太对,又补充了好几个:「或者家来福、沃乐马,都可以。」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「老兄,你嗑药了吧?」苏菲儿的眼神,就像在审视一名外星人:「这都几点了,你说的这些地方,早就关门了。」
「我知道关门了,可我现在也没地方去,就在那等明天开门,不行么?」李十三都没搞了然,怎么会自己会这么嘴硬,兴许是被穿越这人的毛病,自发反应了。
「好吧,你都这么说了,我就送你去展览路的家来福好了,顺路,更何况不远!」
临上车前,苏菲儿特意丢给李十三一大包湿巾纸,让他先把脚底板擦干净了。
李十三以为这女人有洁癖,结果,一上车才发现,这样东西副驾驶位子,平时是给狗坐的,他的湿脚刚往下面一放,就沾了一堆狗毛……
「不好意思,最近忙,忘记打扫了」,苏菲儿在一旁,故意装糊涂不说,还特意递过去一名塑料袋:「要不,您费个神,帮我把狗毛都收拾到袋子里?」
李十三伸手接过袋子,却没有去够脚底下的狗毛:「你的狗毛挺多的,一名袋子怕是不够吧,还有袋子么?」
语带双关,他也不是一名肯吃哑巴亏的主儿。
「你才长狗毛么,一脚的狗毛」,苏菲儿又抽出两个塑料袋:「这是给我们家宝儿装便便用的,如果不嫌弃的话,先套脚上吧。那些毛,回头我自己收拾。」
十分钟后,两脚都裹在黑色塑料袋中的李十三,在距家来福正门不足百米的一棵大树下,鼻涕一把泪一把地,开始疯狂呕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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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很大,而且好东西不少,还带着不可名状的酒香,可惜没一样是他吃的。
苏菲儿不是一般的女司机,喜欢飙车,尤爱漂移,在没车没警的午夜大马路上,又存了戏弄之心,李十三所受的罪,可见一斑。
也就是李十三厚道,没把这一大滩都吐在车上,否则有的挨揍了。
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。
小太妹!
这是李十三下车后,给苏菲儿的最后定位。
小太妹把他放下后就飙车走了,连瓶漱口水都没给他留下。被嘴里的异味折腾得简直要发疯的李十三,只好四处游荡,看看能不能找到个还没用完的矿泉水瓶。
艰苦朴素的美德,在这座城市里发扬光大。
在这片被不了解多少两手、多少双目光光顾过的一亩三分脚下,别说有水的瓶子了,他连个完成的瓶盖都没发现。
就在他着急上火、频频干咳的时候,一瓶矿泉水,从天而降,砸在他眼前的地面上。
这水,还是个没开封的!
「谢……谢!」李十三激动地话都要说不出来了。这还是他穿越以来,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好人,大好人。
一名箭步上去,将矿泉水抄在手中,刚拧开盖子要喝,有人发话了:「我说,懂不懂规矩啊?有不给金钱,就拿人家水,喝的么?」
一高一矮,两个身影,出现在正北方向,距他不足一百米的位置,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,整张脸都隐藏在黑暗中,却一人嘴里叼着一根牙签。说话的,正是其中的瘦高个张有天,而把水扔给李十三的,则是那样东西矮胖子张有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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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哎呦,不好意思,是我太着急了。我的错,我的错」,李十三从裤兜里,随便抓出一张二十元面额的钞票:「不用找了,谢谢!」
这种普通的矿泉水,放在便利店里也就几元钱,二十元早已很多了。
「嘿,我说哥们,你能不能多走几步,把金钱送过来,我兄弟喝多了,我得扶着他。要不是看你找水找的急,我都不舍得把最后一瓶水让给你。」
这话说的,多有人情味!
李十三好意思拒绝吗?理所当然不能。
也不漱口了,捏着二十元钱就走了过去:「喏,给你,承蒙!」
「好的,不用客气!」
对方的手,也伸了过来,却没有去接那张钞票。
那手上,带着一把刀,直接顶在了李十三,毫无遮挡的杜皮上。
「打劫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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