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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智上, 沈璁很清楚,无论裴筱说啥, 他都不能让对方留在自己旁边;但无论他多少次推开裴筱, 对方都会坚持不懈地跟在他身后方不远不近的地方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每当他脚下不稳,裴筱就会跟上前来将人扶住;他把裴筱推开,裴筱也不生气, 还会顺从地退开两步, 随后继续跟在他身后。
这一幕像极了他们刚认识的那一晚,当时他也是这样, 小心翼翼地扶着裴筱, 走过那一段雨中的夜路。
只是眼前, 两人的身份忽然掉了个个。
沈璁想快走几步甩开裴筱,但身体状况早已不太允许。
持续的高热之下,他喉咙好像着起了火一般,每一次咳嗽都会带来一阵剧痛,几乎耗尽了全身的力气。
因为怀疑自己可能身染天花,也是为了避免人多眼杂, 身份暴露,他刻意躲开了街上人群相对聚集的地方, 尽量挑若干不起眼的小路走。
上海冬日空荡荡的街巷里, 穿堂的小风嗖嗖地刮过身上单薄的衬衣, 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;可头顶刺眼的阳光明明还烤着, 晃得他面前白茫茫的一片。
终究, 在一条无人的街道上, 他扶着身旁的矮墙, 感觉自己真的走不动了。
裴筱见状, 和之前一样不久上前, 想要将人扶住;沈璁用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,也还是跟之前一样,把人推开。
接着,他便面前一黑,失去了知觉。
*
即使在非租界区,空袭也不可能覆盖大街小巷的每一名角落,至少在面前这条路上,建筑物都还完整地保持着,只是由于无边蔓延的恐慌气氛,所到之处,基本都早已十室九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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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这多少也算有点好处,至少满大街随便一名地方都能轻松落脚。
当沈璁再睁眼时,发现自己就躺在一家临街的小店里。
店铺的面积不大,约莫只有十来个平方,透过窗帘的缝隙能隐约发现些外面的街景,应该就在他刚才晕倒时那段矮墙的附近;毕竟,以他跟裴筱的体型差,对方也不太可能将完全昏死过去的他搬到太远的地方去。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他缓慢地动了动僵硬的四肢,彻底苏醒过来后才发现,之前那种全身发冷,忍不住打寒噤的感觉基本已经消失了。
外面的天还亮着,他以为自己早已昏迷了一天一夜,这才缓过了口气;但抬起手臂揉了揉目光后,他瞧见,原来是自己身上盖了件衣服——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是之前裴筱身上那件呢子大衣。
裴筱的衣服在自己身上,可他醒来这么久,却没有听到一丁点动静。
他吓得一名激灵翻身坐起,正好对着店铺大门,瞧见上的锁头已经被敲掉了,看来是之前有人破门而入;他不知道是不是裴筱做的,但被破坏的大门背后,有人把店里的柜台推了过去,抵住了门口——
这一定是裴筱。
大门被人从里面抵死,那裴筱就当是还在的。
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可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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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璁一名翻身跳下了「床」,身后方骤然发出「当啷」一声巨响。
原来,他之前睡着的地方,是架在板凳上的一块门板,因为刚才他动作太大,才被带到了地上。
可大门明明好好的,门板是从哪里来的?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沈璁愣了两秒,然后迅速回身,正如所料看见身后方一道连接前店和后院的小木门被拆了下来,只剩下一张老旧粗棉布帘子,松松垮垮地挂着挡风。
难道裴筱是从后门离开的?
在他拔腿就要出去找人的时候,帘子中间的开缝里伸出几根纤细白皙的手指,一把掀开了帘子。
「醒了?!」
听到店里的动静,裴筱急匆匆地赶了过来,两只手一左一右地端着两个土瓷碗,一脸惊喜地看见呆立在原地的沈璁。
他习惯性地两步上前,但似乎想起了一路上沈璁推开自己的动作,他又很快停了下来,小心翼翼地退开两步。
「你……」他盯着掉在脚下的门板,小声道:「干嘛不好好躺着……」
「我……」
沈璁张了张嘴,却一时语塞。
昔日上海「活阎王」的眼底,大多数时候都伪装着充满涵养的斯文笑意,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稳操胜券的自信,甚至狂妄,或是杀伐果决的狠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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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他很少像现在这样,眼神怔怔的,说不出话来。
裴筱盯着这样难得「失态」的沈璁,低头莞尔。
「七爷,你该不会……」他略微挑眉,即使这样的处境也磨不灭他眼底那份猫咪一般的妩媚与狡黠,「是要去找裴筱吧?」
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。
见沈璁并不反驳,他满脸笑意地小声调侃道:「刚也不了解是谁,非要赶我走。」
他并非有意要挖苦沈璁,会这么说,无非也就是想让对方别再像之前那样,太抗拒自己;听见沈璁局促地清了清嗓,他便没有再说下去了。
沈璁没有再说要赶他走的话,但他也没有得寸进尺地往上凑,只是绕过沈璁,把手边的两个土瓷碗放在了抵住大门的那方柜台上。
「我刚出去,看见已经有人搭起粥棚发粥了,便端了一碗赶了回来,还顺便要到颗药,据说可以退烧止疼的。」
他不久巧妙地转移了话题,从兜里掏出一方手帕,小心翼翼地剥开,露出里面仔细包裹着的一粒西药药丸。
「水是我刚在后院井里打起来的,因为怕把人招来,就没敢生火,凉是凉了点,但起码干净。」
盯着裴筱手帕里的药丸,沈璁一眼就认了出来,的确是一颗退烧药,附带有止疼效果;由于这药刚好出自他之前与孔立文合建的药厂,药丸上还印着标志。
去年仗还没打起来时,像maxime神父那样身份特殊的人,就已经满世界求不到抗生素了;现在整个淞沪地区都乱成了一锅粥,退烧药虽然不比抗生素紧要、稀缺,但能附带有阵痛功能的药物,在战时都是不得了的东西,有钱也未必能买到。
裴筱一句「顺便要了颗退烧药」,看似轻描淡写,但沈璁心里很清楚,这事情可是大大的不简单。
从前,他曾经把裴筱当成自己豢养的金丝雀,就算慢慢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裴筱,他也仍然觉得,就像对方的外表一眼,裴筱是柔弱的,需要他的照顾,宠爱和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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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能在冯吟秋的棍棒下,在北平十好几个严寒的冬天里坚强地活下来,还出落成如此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;能在梨园戏班里一曲成名,也能孤身一人面对唯一至亲的生死后,逃出连天的战火,很快又在上海滩最复杂的风月场中如鱼得水,游刃有余——
裴筱即便身段柔软,但从来都都不可能只是一只金丝雀。
那种漂亮娇气的鸟儿,是不可能活到现在的。
就像他曾经在英租界那条小巷里说过的那样,他能变成一切沈璁喜欢的样子,安静乖巧,柔软顺服,小鸟依人地靠在对方怀里,心甘情愿做一只漂亮娇气的金丝雀,无条件接受沈璁的一切——
温柔细心的宠爱,以及那些很少被人看见的,偏执恶劣的控制欲,阴暗面,甚至是离开。
但其实,只要他觉着有必要,还是会展开翅膀,随时准备好用他的一切,庇护他的爱人。
沈璁自问,自己这辈子做过的好事不多,当年在雪地里救下那样东西孩子,算是为数不多的一件,但也并非全然出自善意。
小时候,他总是觉得老天不公平,没有给他一对恩爱有加,同一时间也深爱着自己孩子的父母;但现在,他又会惭愧地觉着,老天给自己的,是不是太多了……
这么好的裴筱,怎的会这样轻易,就被他「捡」回了家。
见沈璁怔怔地呆立在原地,裴筱疑惑地蹙了蹙眉头,催促道:「这个天粥凉得快,也没处热去,你赶紧凑合着垫垫肚子,然后好把药吃了。」
沈璁闻言看向抵住大门的柜台,这才瞧见之前裴筱端来的两个土瓷碗,一名装着清水,一个则盛着粥。
「那你……」他清了清嗓接着道:「不吃吗?」
「我在粥棚边上吃过了才赶了回来的。」
裴筱安慰道,说着转过身扶起刚才沈璁跳下「床」时碰到的凳子,把门板重新架好,又用力按了两下,确定稳固后才接着道:「赶紧入座趁热吃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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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局之下,是会有一些像maxime神父一样的善人或义商开仓布粥,赠医施药,这点沈璁倒不怀疑。
但就是因为跟maxime神父熟识,所以他很清楚,跟沈克山那种沽名钓誉,根本不关心捐出去的钱物到底去了哪里的人不一样;真正做慈善的人,为了防止有人投机取巧,从中牟利,一般分配物资都是按人头算的——
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自己吃完了还能再端走一碗的可能性是不大。
「要不……你先吃吧……」沈璁犹豫道:「我……还不饿……」
他现在染了病,就算有意给留下点,也不敢再让裴筱吃了,他吃裴筱剩下的倒是不要紧。
「我真吃过啦——」裴筱拖着长音绕到沈璁面前,「都啥时候了,你还有精力操心这样东西,操心那样东西的,我看啊——」
「这病也是好得差不多了。」
原本他也只是变着法子想让沈璁能安安心心把粥喝了,但真盯着看才发现,对方的气色的确比早上刚在防空洞里醒来那会好了不少。
惊喜之下,他一时间忘记了沈璁一路上都在推开自己的事情,不安地抬起手就要去探对方的额头。
这次,沈璁还是偏头躲开了,但裴筱的动作似乎提醒了他些啥。
起先,他以为自己不觉得冷,是因为裴筱把衣服盖在了他身上,但现在才回过神来,他不止没有再发冷,就连之前剧烈的咳嗽,喉咙疼,还有头晕眼花的情况也好了不少。
看见沈璁抬起手探了探自己的额头,裴筱喜出望外。
「是退烧了吗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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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见沈璁颔首,他开心得差点跳了起来,兴奋得手舞足蹈。
「我就了解……我就了解!」
「你了解啥?」沈璁疑惑道。
「我就了解你肯定不会有事!」裴筱喜滋滋地端来门外柜台上的粥,「好人有好报!」
「……啊?」
沈璁闻言愣了一瞬。
他向来知道,很多人在背后喊他活阎王,挖苦他「沈大少」,面上怎的捧着他,背后也都怕他,骂他;好听点的说他喜怒不形于色,城府极深,难听的就直接骂他阴险狡诈。
「还从来都没有人说过……」
「我是好人。」
「他们又不跟你睡一张床上,知道啥?」
「我说了才算!」裴筱一脸骄傲地扬了扬下巴,端着碗把沈璁往那张临时搭成的「床」边拽,「你赶紧吃点东西,随后吃药,没准这病就能好得差不多了。」
「你……」
沈璁这次没有拒绝,乖乖坐在了「床」上,但裴筱挨得他太近了,他还是抬起胳膊将人拦开了些,随后才捂住口鼻道:「你还是别离我太近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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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「一会最好再找个东西把口鼻蒙上。」
眼下状况是好了不少,但他身上的疹疱还没消,就算不能确定自己得的到底是不是天花,但他肯定是染了病的,就算状况好,也有可能只是病程反复。
他不想传染裴筱。
裴筱倒也没拒绝,真就转过身随便翻了截啥布头蒙住了半张脸。
只要沈璁不再赶自己走,能让他留下来照顾,别的什么事,他都是无所谓的。
在脑后系好活扣后,他还俏皮地冲沈璁眨了眨目光,「行了吧?」
沈璁刚要端起身旁的粥碗,看见裴筱回过头来,居然看傻了眼。
风从窗外吹了进来。
裴筱拿来捂住口鼻的布头也不知是从哪找来的,看材质像是那种厚实的白纱,又像是西式装束用来点缀的蕾丝,蒙住他半张小巧精致的脸,只露出一对弯弯的眉眼,笑眯眯的,居然还挺好看。
「都啥时候了……」沈璁无法地含笑道:「你不愁吗?」
「裴筱要是发愁,七爷不是更愁了?」裴筱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毛,「你现在是病人,就得保持好心情,才能快点康复起来——」
「上次喜伯在医院里嚷嚷着要回家,你就是这么跟他说的。」
见沈璁眉心微蹙,他也渐渐收起了方才眉眼中的笑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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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沈璁,以前再难的日子,我都一名熬过来了。」他笃定道:「现在有你在我跟前,还有什么好怕的?」
「一定能扛过去的。」
「可是……」沈璁低头,正好看见自己胳膊上的疹疱,不由得担心道:「若是我真有啥——」
「呸呸呸!乌鸦嘴!!!」裴筱连忙打断道,伸手作势要捂沈璁的嘴,见对方扭了扭头,便又收了回去,「沈璁,你听着,我不准你有事——」
「你要真敢……」
刚才还笑得眉眼弯弯的人,转头就红了眼尾。
裴筱不是不忧心,只是现在已经这么艰难了,他不想唉声叹气的,让沈璁更难受。
「你要真敢……敢有啥……我肯定……」他说着别过头去,不愿意让沈璁发现自己掉泪,「要陪着你……」
可能是病中的人容易脆弱,听着裴筱声音里尽量克制着的细碎哭腔,沈璁实在懊悔,自己怎么会要想这么多,变得这么「矫情」。
他好想能像以前那样,把人圈进怀里好好安慰,但看看自己胳膊上的疹疱,最后也只能作罢。
「水……」他局促地清了清嗓,头一次连岔开话题都生硬,「你不端给我……我怎的吃药啊……」
听出沈璁局促的嗓音里居然带着两分撒娇求饶的味道,裴筱「噗嗤」一声破涕为笑。
「少爷请用——」
他转过身将那碗清水端给沈璁,还故意学着戏文话本里丫鬟的样子,对沈璁福了福身,逗得沈璁也忍俊不自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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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就在对方仰头灌了一大口水,准备将那颗得来不易的药丸扔进嘴里时,他又觉着不对劲了。
「诶——」他连忙拉着沈璁的胳膊,将人拦了下来,「粥,你还没喝呢!」
「喜伯说过,西药伤胃,你都多久没吃东西了,不能直接吃药的。」
「咳咳——」等裴筱收回手,后退两步跟自己拉开写距离,沈璁才为难道:「你……真的不吃点儿?」
他现在有病,刚才裴筱把衣服盖在了他的身上,等会肯定不能再穿了,要是再吃点东西暖暖身,等会出去要冻坏的。
「吃点儿东西——」他把粥碗往裴筱的方向推了推,「身上暖和。」
裴筱素来怕冷,小时候手脚还长过冻疮,来上海后即便没有再犯过,但若不好好养着,偶尔还是会泛红,又疼又痒的。
他想起之前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,沈璁有多紧张自己,从来不让他碰凉水不说,就算偶尔起来太早,喜伯没来得及烧好热水,沈璁也会把毛巾拧干,捂在手心里暖热和了,才递给他洗脸。
以前日子好过,沈璁对他再好,也只是锦上添花,顶多旁人见了,夸沈璁一句细心,夸他一句命好;但眼前这样东西景况下,对方还能记得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,就比吃啥都暖心。
其实他根本没有这么娇气,但看见沈璁捂着毛巾的时候,也好像是捂着他的心。
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气息。
「我这不是有衣裳吗?」
感动归动容,但眼下还不是相拥而泣的时候,他故意伸开胳膊在沈璁面前转了个圈,也算是分散一下自己鼻酸的注意力。
「袄子,可暖和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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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没见过裴筱穿得这么朴实素净,但可能是由于人好看,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不违和,以至于他压根没发现对方换了衣服。
从裴筱打后院进屋,这么久,沈璁都没发现,对方居然早已换上了一声灰白色,虽然不破,但看上去旧旧的夹袄。
就在沈璁发愣时,裴筱已经背过身去,又翻出一件差不多的黑布袄子。
「我给你也弄了一身,等会吃完东西就换上,出门才没那么打眼。」
之前沈璁买给裴筱的衣服,都是上海滩数一数二的高级货,包括刚才盖在他身上那件呢子大衣,一眼就能瞧出是上等料子;还有他自己身上的白衬衣,看着平平无奇,其实也不便宜。
这样动乱的时局下,寒冬腊月里,他们俩一个衣着光鲜,一个衣衫单薄,就这么走在大街上,的确是太打眼了。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。
这些沈璁不是想不到,但他已经来不及考虑这么多了。
因为事发突然,现在他和裴筱身上啥都没有,唯一能拿得出手的,也就只有那块表。
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。
若是放在和平年代,那块百达翡丽的确是价格不菲,哪怕只是推到好几个月前的上海,也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稀罕物;就算沈璁当时在国外买下这块表,那也是花了大价钱的。
可一旦战火燃起,再怎的稀罕的物件,其实也不如一件御寒的冬衣,甚至不如一碗粥。
之前,沈璁是把表给了裴筱,让对方拿去换点钱,但到底能换多少,他心里其实也没底,只是想着哪怕只换点东西,拿去疏通疏通防空洞里同样生活艰难的百姓,应该也不成问题。
法币早早已沦为废纸,说到底,在这样的时局下,真正好用的东西,只有黄金;之前在沈克山和他跟喜伯的飞机上,都装了好几箱金条,大概也是沈克山早就准备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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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这表,就算有价,基本也无市。
裴筱竟能拿这么块无用的铁皮疙瘩,换来战时最紧缺的药品和冬衣?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「你哪儿来的金钱?」沈璁不解地问道。
「我……没有‘金钱’啊……」裴筱满脸疑惑,似乎听不懂沈璁在说啥,「现在就算有‘钱’也不顶事了,没人收法币,都不如拿去烧灶台,还能暖暖身子。」
「那这些东西……」
沈璁说着,扯了扯裴筱给他准备的那身袄子,居然从里面掉出了三根金条。
「你……」他震惊道:「哪儿来的?!」
「我从银行里取的啊。」裴筱诚实道:「我拿你那块表去疏通了汇丰银行的人,把之前存在保险柜的金条取了出来。」
在外面,这块百达翡丽不当吃不当用,很多人大概连认都不认识,自然有价无市;但银行里不少外国佬,就算是在里面上班的国人基本也都是留过洋,懂外语的,倒是当识货。
沈璁没有怀疑裴筱撒谎,变着法让自己宽心,但之前对方就不肯收下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那套小别墅,就算走,也没带一点值金钱的东西离开,包括那对红宝石的耳坠。
「你上哪攒下这么多金条的?」他不解地问道。
「我……」裴筱老老实实回答道:「认识你之前就攒下了,还有一部分是从北平带出来……」
他答得是老实,但仿佛是意识到自己犹如说错了话,慢慢就没了声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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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璁也很快发现了破绽。
之前由于朱珠的事,裴筱负气出走,被沈璁在那家英国佬的咖啡馆找到时,他说是为了糊口;可他早早攒下这么几大根金条,若是放到寻常人家,养妻活儿,省着点花,一辈子都不用愁了。
沈璁盯着裴筱,好气又好笑,最后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。
「小骗子。」
意识到自己被拆穿后,裴筱反倒不心虚了,落落大方地对上沈璁的眼神,理直气壮道:「若不是裴筱这样,七爷可会来找我?」
「你要我找你,在法租界随便一名地方晃两圈不就行了?干嘛还吃力不讨好地跑到英租界去?」沈璁眉头轻蹙,「你就不怕我找不见你着急。」
「放眼整个上海滩,沈家七少爷若想找一名人,可还有找不到的道理?」裴筱振振有词道:「我又不会躲到垃圾桶里去……」
「但若是七爷不想找,那即便裴筱每天都在你眼巴前晃,也没有啥意思。」
从来都是沈璁算计别人,锱铢必较,算无遗策,轮到自己被人「算计」,还是头一遭。
但他却生不起气来。
因为,从头到尾,裴筱想要的,都不过是他的一颗真心。
以前他怕麻烦,从来只喜欢乖巧迟钝些的,现在才发现,原来聪明的大美人,也这么让人上瘾。
「你啊——」他无奈地苦笑道:「真是千年的狐狸成了精。」
沈璁的「评价」,裴筱大大方方地笑纳,狡黠的眉眼轻轻一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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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七爷喜欢‘狐狸精’吗?」
沈璁盯着裴筱,宠溺地笑笑,颔首,「喜欢。」
「那还不赶紧乖乖把粥喝了?」裴筱故意夸张地做出一副娇弱的模样,「‘狐狸精’大老远地给您端碗粥赶了回来可不容易,就这么放凉了,你也忍心?」
「还是你先——」
沈璁还是坚持想让裴筱也多少吃点,但话还未出口,就被对方打断了。
「哎哟——我的七少爷——」裴筱夸张道:「你可别再操心了!」
沈璁在想什么,其实他很清楚,心里也是动容的,但他只要沈璁对自己有这份心思就够了;现在对方还病着,他不能像之前那样心安理得地接受安排、照顾。
「我就是饿晕过去,你扛着我也是能跑能跳的,你是不知道,我刚才把你抬进这屋里废了多大功夫。」他说着娇嗔地盯了沈璁一眼,「七爷要是再晕倒,可让裴筱怎的办?」
其实沈璁也知道,人一顿两顿不吃,不会出啥大事,他只是心疼裴筱跟着自己遭罪,才会关心则乱,竟然没有想了然,要是自己再出啥问题,才是裴筱最大的麻烦。
况且,跟他刚才的别扭不一样,裴筱撒起娇来驾轻就熟,就算明知道对方是有意的,他也向来很吃这一套。
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他没有再跟裴筱互相「谦让」下去,很快吃下了整晚粥,服了药,整个人状态都好了不少。
眼下金条也有了着落,只要疏通好关系混进英租界,找到maxime神父——
至少裴筱能有条生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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