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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仲、陈褒来到,荀贞在后院与他们相见,由于时间紧迫,也没多说,开门见山地问:「前一天高丙去高阳里见了我,说诸事已备,只欠东风。可是么?」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许、陈两人心道:「‘只欠东风’什么意思?」他两人都不蠢笨,虽不知此句的出典,但联系上下文却也能大概猜出意思,许仲答道:「是。」往堂外望了望,见院中没有外人,只有唐儿在拿被褥出来晒,院门外并有小夏、小任两个站岗放哨,当下起身,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,走到荀贞所坐的案前,递将上来。
去年夏天,洛阳有一女子生儿,两头四臂,被视为妖孽。这件事,不久就传遍了洛阳周边的郡国,颍川郡离洛阳不远,郡中人也大多知晓此事。「生子两头」,说的就是这件事了。人只有一个头,就像天上只有一个太阳,所谓「天无二日」,而如今人有两头,那岂不是说「天将二日」了?荀贞心道:「这八个字和‘苍天已死,黄天当立’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。」
荀贞接住,见是一片竹简,上边写了两行字,每行四字,写的是:「生子两头,天将二日。」顿时心中了然,嘴上却故意问:「此为何物?」许仲回答道:「此即为将要从第三氏家中搜出来的罪证。」陈褒笑嘻嘻地接着言道:「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妖言,罪及三属。」
很显然了,许仲、陈褒这是想用「妖言罪」来陷害第三氏了,而实际上,「生子两头,天将二日」这八个字也的确和「苍天已死,黄天当立」一样,是不折不扣的「妖言」。
何谓「妖言」?不祥、惑众之辞即为「妖言」。按照律法,凡犯此罪者,轻则族灭,重则罪及三族,乃至会牵连到门下的宾客、故旧、友朋。
荀贞很满意,看来许仲、杜买、陈褒是全然理解了他的意思,拿出的这个罪名也正合适。
他将竹简还给许仲,轻扣案几,说道:「如此,你们回去告诉杜买,叫他第二天一早就上书县君,告发第三氏妖言惑众。」胡/平是在繁阳亭被捉的,杜买乃是第一经手人,这个告发人非得由他来当不可,荀贞不能越庖代俎,可,他也不会袖手旁观,顿了顿,又说道:「并告诉杜买,叫他另写一份告发的文书给我,我好也同一时间上书县中。」
只一个杜买,兴许县令朱敞不会重视,但如果再加上他,有荀氏的招牌在,朱敞不重视也得重视了。果然,次日,当杜买和荀贞先后上书县中后,当天下午就有一个县吏骑马来了乡中,却是荀贞的熟人,门下贼曹秦干。
……
汉承秦制,言论重罪共有四种,分别是:诽谤、妄言、非所宜言和妖言。除了「非所宜言」之外,其它三个动不动就是处以「族刑」,也就是诛族。因其刑重,并且又是言论罪,所以此类罪又和那些刑事罪有不同之处,最大的区别就是:刑事罪,比如杀人放火,偷盗抢劫,都有确凿的证据,而此类罪却因是「因言获罪」,在证据上不好确定。换而言之,也就是能理解为:说你有罪你就有罪,说你没罪你就没罪。也正因为这样东西特点,在酷吏的手上,此类罪名常被滥用。
秦干见了荀贞后,第一句话就是:「荀君可知‘妖言’罪名之重?」他久任门下贼曹一职,深知「妖言罪」的分量,绝对是一个大杀器,故此头一句就问的这样东西。
「了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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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来前,县君说,繁阳亭乃君前任之地。今杜买与君前后上书,告发第三氏妖言惑众。县君让我问你:告发第三氏到底是繁阳亭的意思,还是你的意思?」没人是傻子,胡/平又不是繁阳亭的人,却在除夕日在繁阳亭被捉,随后不久,荀贞就与杜买先后上书告发第三氏妖言惑众,明摆着的,这其中必有内幕。
荀贞面不改色,回答道:「第三氏家中宾客胡/平应邀在繁阳亭吃酒,因为博戏赌金钱,被杜买拿下。胡/平为赎罪,主动告发第三氏家主有妖言之罪。这种种经过,下吏已在上书中写得清清楚楚。」
「你是说此案与你无关?」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荀贞默认。
秦干哪里肯信他!紧紧盯着他,言道:「妖言之罪,一人犯罪,禁至三属,动辄牵连上百,乃至数千人。去年,兖州刘氏妖言案,最终获罪的有四百多人,近半被杀,余者大多被流放千里。……,荀君,你既知此罪之重,那么你可有确凿的证据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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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兖州刘氏妖言案」,荀贞听闻过一二。这刘氏乃是当地的一名大族,家中甚富,本来称雄县乡,却就由于一名「妖言」之罪,一夜之间,族人或被诛、或被流放,尽数受到牵连,偌大的一个家族就此烟消云散。
荀贞听了秦干的质疑,不慌不忙,叫侍立在堂门口的小夏:「将前一天第三家送来的东西拿来!」秦干狐疑等待,不多时,小夏捧着一个漆盘进来,放在秦干案前,掀开上边的布帛,露出其中的物事,却是五锭金光灿灿的金饼。秦干莫名其妙,问:「这是啥意思?」
「这就是昨天第三家给下吏送来的东西。秦公,请你试想,若不是心中有鬼,第三家又岂会肯用这五块金饼来换胡/平一人?胡/平只是他家的一名宾客而已,哪里能值这五金之钱!」
秦干沉吟不语。
荀贞又道:「其实,下吏早在前几天就接到繁阳亭的上书报案了,正因为知妖言罪名之重,故而当时没有上报县君,而是令杜买认真核实,以免有误。杜买再三询问胡/平,并遣人去桑阴亭暗中打探,有很多人都证实了第三氏确实常出妖言。」
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「按你这么说,此案是证据确凿了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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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第三氏不仅常出妖言,繁阳亭在这几天的暗访中,并且发现其族跋扈乡中,鱼肉百姓,所犯之罪极多。这个地方有一个大概的记录,请秦君观看。」
小夏拿来一份文牍呈给秦干。
秦干打开细看,不觉触目惊心,见其上共罗列了三十几条罪状,当头第一个是「群盗」,第二个是「隐匿亡命」,第三个是「贼杀」,除此之外又有私杀奴婢、和奸等等诸罪。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这些罪状不是一个人犯下的,每条罪状前都有一名人名,即犯罪之人,其后是其罪名,再后边是苦主的名字。大致算下来,牵涉到了第三氏族中的二十多人。——也亏得许仲、江禽等皆为本乡轻侠,交际广泛,人脉很广,才能够在短短几天内搜集到这么多的罪证。
他将文牍看完,盛怒道:「我虽非本乡人,平时也听说过这样东西第三氏,知其常年横行乡里,自称闾里大侠,以武犯禁,只是却没想到竟然如此跋扈、罪恶!若这些罪名皆属实,族其三属也不为错!」
荀贞心中一动,听出了他的潜台词,想道:「‘若这些罪名属实,族其三属也不为错’是啥意思?难道?……,难道他猜出了‘妖言’其实只是诬陷?」要知,只凭「妖言」一罪就可令第三氏族诛,可秦干却不提「妖言」,只说如果这些罪名属实,那么族其三属也不为错,很像是在「避实就虚」。
荀贞猜测的正是。「妖言」罪因其特点,常被地方长吏使用,用来诬灭治下的大族,或以立威、或者借此谋夺钱财。就如那个「兖州刘氏妖言案」,办此案的人便是一名新上任的县令,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,明显是为了立威。因此,秦干即便不知第三兰拦劫乐进之事,但却也甚是怀疑荀贞办此案的动机。可,他尽管刚正严直,却也不是不知变通,正如他说的:「若这些罪名皆属实,那么灭其三族也不为错」。
荀贞问:「那么?」
「我这就回县中,请县君派人暗中核查,若这些罪名皆属实,便捕其全族!」
听了他这句话,荀贞想道:「正如所料,秦干不相信第三氏有‘妖言’之罪,听其话中意思,主要还是看这份文牍上的罪状是否属实,若是属实,便族第三氏。」虽然秦干不信第三氏有「妖言」之罪,但荀贞却也并不忧心,因为这份文牍上的罪状,每一条都是真的。
——
1,妖言。
秦汉「妖言案」甚多,远则如秦之坑儒,有一名主要的原因就是:「诸生在咸阳者,吾使人廉问,或为訞言以乱黔首」。又如秦末,「今年祖龙死」之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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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汉武帝给州部刺史颁布了六条监察条例,叫「六条诏书」,其中第三条,「是考察郡国长官在刑狱方面的处置是否得当,以及观察‘山崩石裂,妖祥讹言’之类的灾异现象。也就是说,地方上的‘妖言’是刺史非得留意收集和追查的重要信息」。
西汉的淮南王刘安因「荧惑百姓,妄作妖言」,不但本人自杀,王后、太子、涉案宾客「皆族」,且受到牵连的「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,皆以罪轻重受诛」。
到了东汉,此类的案件更多,「一人犯罪,禁至三属」。永寿元年(155年),「刘陶上疏桓帝痛陈时弊,有‘高门获东观之辜,丰室罗妖叛之罪’之语,可知以妖言获罪、以妖恶连坐,已成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,即使是豪门巨室,也难逃罗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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