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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个小时之后,邰杠回到了任家镇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正巧赶上了镇上的夜市,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。
走在人群中,邰杠还没想出对策,两个货郎的对话就传了过来。
「真倒霉,我婆娘的老爹死了,入夜后有人给捎来了口信,这一去不了解要几天才能赶了回来,生意都没得做了。」
「白丧啊,那你有罪受了,咱们这边有停尸五天的风俗,来来回回还不得个七八天!」
「是啊,可是不去又不行,我婆娘哭的昏天黑地的,也不想想我们都去的话,谁来赚钱养家糊口啊。」
两个货郎挑着担子走了,二人说者无意,邰杠听者有心。
英叔有没有爹娘不好说,可是他有好几位师兄弟啊!
如果有哪位师兄弟十万火急的捎来口信,让英叔立刻赶过去帮忙,英叔会不会即刻动身呢。
「会,更何况是一定会,
只要捎口信的人告诉英叔,他的师兄弟遇到了事关生死的**烦,
英叔绝不会坐以待毙。
这样就能将他骗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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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我想想,英叔的哪位师兄弟在附近,
距离不远不近,需要五六天才能赶到的。」
邰杠来了几天了,平时没少跟文才套话,不久不由得想到了一个人。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麻麻地,英叔的师兄,出自音乐僵尸这部电影。
刚开始的时候,邰杠听到英叔有麻麻地这样东西师兄,还觉着挺有意思的。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现在想来,这样东西平时不靠谱,又爱惹麻烦的师兄,可不就是能将英叔引走的人吗!
而且,麻麻地的不靠谱,就连文才与秋生都了解。
说他惹出了性命攸关的**烦,英叔肯定不会怀疑。
……
义庄
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咚!咚!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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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叔此时正客厅内洗脚,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就响了起来。
趴在一旁打盹的文才,听到敲门声猛地惊醒,看了看外面的天色,喜道:「师父,一定是杠哥赶了回来了,没准还有夜宵吃呢!」
文才高高兴兴的去开门,打开大门一看,邰杠他是没有发现,反而发现了一位乞丐打扮的人。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这名乞丐灰头土脸,身上带着刺鼻的臭味,开口便言道:「小哥,这是英叔的义庄吗?」
「是啊,你找谁啊?」文才嫌弃的捂住鼻子,一脸不痛快的问道。
乞丐大喜过望,开口道:「我是百家庄的乞丐,有个叫麻麻地的道长,让我给英叔捎个口信,
麻麻地道长说他遇到了大满烦,英叔若是六天内赶不到他就要死定了。
好了,口信我带到了,信不信由你们,我走了……」
「喂,别走啊,说清楚点是啥事!」文才还要再问,就发现乞丐消失在了夜色中。
看到人已经走了,文才无奈的关上门,赶紧跟英叔汇报了一下。
「什么,你没听错吧?」听到文才的重复,英叔猛地站了起来。
文才当然不认为自己会听错,赶忙开口道:「师父,我没有听错啊,那样东西人就是这么说的,还说师父你六天不能赶到,就能给师叔收尸了!」
「这个麻麻地,天天给我闯祸,年年得给他收拾烂摊子,唉呀!」英叔飞快的穿上鞋,小跑着进了室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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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才跟在后面挠了挠脑袋,傻傻的问:「师父,那你去不去啊?」
「不去怎的行,你师叔水平没有多高,最喜欢跟人大吹大榄,这次一定是揽下了麻烦事,自己又搞不定了!」英叔没少给麻麻地擦屁|股,对于这样的口信根本没有怀疑。
文才了然的点点头,也了解自己的师叔是个什么人,只是疑惑道:「师父,你现在赶过去,任老太爷的尸骨怎么办?」
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。
「是任老太爷的尸骨重要,还是你是师叔的性命重要?」
「理所当然师叔重要了。」
「那你还废啥话,赶紧给我准备行李啊,真想给你师叔收尸啊!
夜色下,一名躺在草地上的乞丐,盯着急忙步出义庄的英叔,脸上露出了些许微笑。
正如所料,听到师兄麻麻地出事,英叔心急火燎的转身离去了。
这名乞丐就是邰杠化妆成的,他的目的很简单,能将英叔支走就行了。
邰杠也不禁在想,这个麻麻地给英叔惹过多少事,能让英叔听到他出事之后,想也不想就认为是真的。
「百家庄距离任家庄,少说有五六天的脚程,英叔就算三天赶到,到了之后发现自己被骗再赶赶了回来,起码也要用五天时间,这个时间足够了!」
盯着英叔星夜转身离去的背影,邰杠除掉了身上的伪装,这才再次向着义庄走去。
到了义庄才一人,秋生入夜后并不住在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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邰杠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,找了找英叔的身影,这才问:「文才,英叔呢?」
文才发现邰杠没带夜宵,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,泄气道:「师父去师伯那了,恐怕要好几天才能赶了回来,义庄暂时交给四目师叔照顾。」
四目道长养了两天,身体已经好了不少,再多修养几天就该没事了。
邰杠没有说话,心里面却非常满意。
英叔连义庄都有安排,显然做好了转身离去后的准备,短时间内不会再回来了,金钱真人那边也能安枕无忧了。
「文才,既然英叔不在,今晚就别睡那么早了,我带你去镇上玩。」邰杠来任家镇这么久,也没有去外面好好转过,今天无事一身轻,正好去外面看看。
「真的?」文才一跳三尺高,不等邰杠再说啥,就心急火燎的换衣服去了。
中间,四目道长还出来了一次。
听到二人要去镇上,揉了揉无精打采的双眼,让二人给他带半斤猪头肉回来。
「文才,大黑呢?」正要出门的时候,邰杠突然发现,今天好像没看到老黄狗。
文才伸手将大门一关,又试着推了推,头也不抬的回答道:「你说那条狗啊,它早上一开门就走了,到现在也没回来,当在外面玩吧。算了,别管它了,秋生就在镇上住,我们叫上秋生一起去听戏吧,今天好像有庙会的。」
邰杠想了想,觉得大黑狗在鬼怪纵横的山林都能没事,一名人,不对,应该是一只狗出去也应该没什么问题。
不再去想大黑狗,邰杠与文才结伴,说说笑笑的向着镇上走去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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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家镇。
「秋生,开门,开门啊!」
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「谁啊?」
秋生的姑妈在镇上开胭脂店,入夜后他要在店里住,一般不会转身离去。
听到外面的叫门声,秋生打开店门,一眼就看到了嬉皮笑脸的文才,紧接着才注意到邰杠也在。
「杠哥,文才,你们怎的来了?」秋生一名人看店也很闷,看到邰杠二人顿时笑了出来。
邰杠细细打量着里面的店面,并没有迈入去,而是直接言道:「英叔去麻麻地道长那处了,估计要几天才赶了回来,我们两个晚上睡不着,正好叫你出来喝酒,还能一起去听戏。」
「好啊,我把店门锁上,我们一起去。」秋生也就是二十来岁的年纪,听到有的玩当然不会拒绝。
等了一会之后,秋生把店门锁好了,这才商量着想去哪玩。
「先去酒楼吃夜宵,吃饱了肚子再去听戏,反正现在时间还早,玩到后半夜都行。」邰杠提议去酒楼,不管别的,先大吃一顿再说。
可这样东西提议,秋生却没有答应,反而开口道:「杠哥,认识这么久了总是你请我们,我们也要请你一次才行啊。
文才拍手叫好,他最喜欢占便宜了,有好吃的理所当然不会错过。
我跟文才没钱,大酒楼请不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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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倒是知道前面有个小吃摊很不错,那处的豆花超赞,我们请你去吃豆花吧!」
「吃豆花!」文才哭丧个脸,豆花哪有大餐好吃,他还是想去吃大餐。
盯着文才的样子,秋生一肚子的气。
交朋友讲究礼尚往来,别人请你三次,你总得请别人一次吧。
有金钱有有金钱的请法,没金钱有没金钱的请法,总想着占便宜,这样是不会有朋友的。
「好吧,就去吃豆花,吃惯了大鱼大肉,偶尔换换口味也很有必要。」邰杠看秋生的样子就了解,这不是个喜欢占小便宜的人,与文才不是一个性格。
文才只要你请他,他就说有礼了,有便宜就往上凑,脸皮厚的跟城墙拐角一样。
秋生则不同,他家里是做小生意的。
了然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,并不认为别人天生就该对自己好。
今天要是坚持去酒楼,秋生可能拉不下面子也会去,但是去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下次了。
平时别看他嬉嬉笑笑的,其实秋生是个有主见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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