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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第55章 妙啊〗

羊皮换瓜 · 初云秀儿
厄法寺周报一经出世, 很快就火爆全京,因为这个报纸上的故事太有意思了!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被继母和继兄妹抢夺家业的可怜姐弟俩,在渡厄高僧万般神通帮助下, 姐弟俩夺回家业,功成名就, 这么爽的故事,不管是不是读书人都爱看。
价格还不贵, 七文钱基本上都能掏得起, 买下来就可以收藏在家里反复看,找个识字的人念故事,把这故事记下来, 就能对照着识字了, 这可比请先生省钱多了!
因为这一张纸,莫名掀起了识字狂潮,这也是谁都没不由得想到的。
报纸价格很便宜, 不管是平民百姓,还是达官贵人, 都会出于好奇地买一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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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砾开的印刷厂现在各种东西还不齐全,所以每天只能印500张, 一星期就是3500张。
雍京十分繁华, 人口能有近百万, 这么点数量全然不够抢,很快就销售一空。
念报纸的人异常认真,把广告语也一字不落的念完。
街边巷角都是捧着报纸念故事的人,每次旁边都会围着一群人听。
一时间「桃花阁」、「苗娘子面铺」、「白雪阁」、「猫儿乐」的名字尽人皆知, 等发现实体店的时候, 顿时忍不住去围观打卡。
不过其它三家店都做的是「高档生意」, 门槛很高,看的起买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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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苗娘子面铺亲民,一时间门前排起长队,就为了尝一下报纸上又大又白的馒头。
池母现在主攻蛋糕,面铺就交给谭家厨娘的那样东西亲戚打理了,给他三成分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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厨娘家那样东西亲戚原本是乡下的佃农,一家人吃了上顿没下顿,经常靠人接济。现在骤然来城里做了掌柜,日子一下子有了奔头,每天再累都不怕,只盼着人越多越好。
围观的有心人看着那一屉屉往外搬的笼屉,心里打算盘,这一天得赚多少金钱啊!
而买报纸的大家闺秀也很多。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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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阀高的大家小姐,自然知书识礼,读到庄子叔的那篇《题厄法寺冬韭》,无不为这非凡的文才心折,有的甚至开始芳心萌动。
而等读到改编版的灰姑娘,登时痴了。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她们这种高门大户的闺秀,继母、庶母、庶兄弟姊妹,各种藏在暗处的苦楚,不足为外人道也。
发现这篇故事,代入感实在太强烈了。
如痴如醉地读完整张报纸,反复研读,竟是一名字都不忍落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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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至末尾的广告,陷入沉思。
桃花阁她们倒是知道,现如今京中贵女,若是没有桃花阁的胭脂水粉,可是要被嘲笑的。
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那「白雪阁」和「猫儿乐」是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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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好家里养了一只猫,就抱着猫去传说中的「猫儿乐」,一进门就看见好几个漂亮猫猫模特,当时就喜欢得不行。
在老板说要不要把猫猫她打扮成模特那样,即刻同意了。不仅如此,还看中了一个猫猫模特,问老板卖不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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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犹豫了半天,心痛的卖了5两银子,加上美容费,猫食费,最后差不多花了近10两。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但这样东西级别的贵女,纯粹就是花钱买开心,才不会在乎。
让婢女抱着两只漂亮的猫猫,又驱车去传说中的白雪阁。
到店里看见柜台上点着各种花式奶油的小蛋糕,当时就不行了,问也不问价格,直接要一块。
掀开帷帽将蛋糕小口地放进嘴里,松软甜蜜的感觉,瞬间盈满口齿,这细腻绵柔的口感,不久征服了这些古代大小姐,毫不踌躇地让人包了好几块,准备带给家里人吃,便又下去十几两银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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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糕点再去桃花阁买脂粉,至于苗娘子面铺,那些名门贵女,一看这么多人,就望而却步了。
由于小小一张报纸,让四家店的生意同时爆火,这出色的「带货」能力,不久引起了雍京大大小小商号的注意,蜂拥至厄法寺求登报。
池砾也痛快地给了价格,印刷量3500张,1个字10两,印数量翻几倍,单字价金钱翻几倍。
登门的商户:……
1个字十两!你怎么不去抢!
普通商户都退却了,但也有心狠的,比如飞仙楼老板,直接预订下期报纸。
好戏还在后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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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飞仙楼好酒好菜」七个字,七十两到手,承蒙惠顾。
可飞仙楼和其他酒楼原本各占胜场,实力相当,平衡的吸引着顾客。现在有了报纸这个宣传助力,给他提供了额外破冰的机会,到时候赚的钱,只会比这七十两的广告费多。
见效后,他的广告位就会卖得更好。
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。
第一期广告栏其实都是关系户,只有「猫儿乐」是真的掏了八十两,当然那八十两也是和厄法寺借的。
第二期可就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了,池砾还是挑选了四个商家,三百两到手,广告真赚金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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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这忙着搞印刷厂、忙着招人、忙着赚金钱,谭玉书却看起来特别闲。
池砾嫌弃地看了他一眼:「你每天都没事的吗?天天往我这跑?」
谭玉书眨眨眼睛,他还真没事~
户部的事都不用他插手,每天顶多去史馆借借书,喂狐狸,和同僚喝喝茶,唠唠嗑,也没啥别的事。
至于他掌管农事的职责,他今天来,还真是为了这件事。
「池兄,有时间吗?庄兄今天上路,我们送送他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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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他屁事,池砾翻了个白眼,最终还是去送了。
城外的大土坡上,立着一个离人亭,离别的人就要在这离别了。
故事还在继续
「丹缇小县,比邻之丘,常有匪患,万望庄兄保重!」
谭玉书一脸情意绵绵,依依不舍地握着庄子叔的手。
庄子叔闻言也神色怅然道:「愚兄远赴他乡,山高水远,四美兄万勿遗昔年之志,着淤而不就污。家中拙荆幼子无依,也有劳四美兄多加看顾。」
「愚弟谨记,庄兄放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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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砾在一旁听着,牙都疼了。
先把人哐哐怼一遍,随后再让人家帮忙照顾老婆孩子,庄子叔这样的人,怎的会也会有朋友呢?
还好谭玉书脾气好,不以为忤,继续殷切叮嘱道:「这一大袋棉种就交给庄兄了,棉花喜高热,忌水渍,丹缇种植棉花正适宜。若是能大获丰收,便能全国推广,将来百姓寒冬中能穿上棉衣,庄兄功不可没。」
庄子叔慨然道:「何求有功,只愿天下无衣不蔽体者而已。」
谭玉书闻言顿时躬身一礼,庄子叔也还礼,两人相视一笑,不再多说什么。
谭玉书的三个恩荫名额,其中一名还是给了庄子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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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谭玉书现在名义上是「亲宋党」,若是将庄子叔举荐到中央,那是明着给「恩相」难堪。
所以谭玉书先去宋相那打招呼,将庄子叔举荐到偏远的绥州丹缇县。
大雍最难缠的三个邻居,一名是北面的北戎,一个是西面的之丘,一名是南面的百越之地。
北戎地处极北,夏季草场茂盛,冬季滴水成冰,地幅广袤,环境恶劣,由此诞生了一批游牧为生的彪悍铁骑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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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戎盛产良马,甚至能达到一人五骑的水准。而大雍的马政不立,在骑兵上很难与之抗衡,只能以步制骑,每每被动防守。
即便年年岁赐安抚,北戎也动辄衅边,只能将岁赐的数量逐年增加,却更养的北戎狼子野心,是大雍最大的祸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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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且随着互相通商,大雍与百越诸部关系愈加友好,早已不少年没有战事了,算是最为省心的邻居。
而百越之地,虽然也有蛮夷不服教化,但他们那物产丰富,能自给自足,一般不会来雍境滋扰。
至于之丘国,处于这两者之间。
之丘地形险峻,层林叠嶂,易守难攻。既有大片的养马场,也有适宜耕种的平原。
但比之中原大地,还是不可同日而语,每每自然灾害,国穷民乏,就会来大雍境内劫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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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没有北戎兵那么凶残,动辄屠城,但每年也要捞够足够的好处才罢手。
且每每北戎作乱,它便要在西边起祸,要挟更多岁赐,难缠得不行。
绥州与之丘接壤,常常被之丘国攻打占领,绥州丹缇的知县,实在不是一个好差事。
谭玉书举荐庄子叔为丹缇知县,荒郊僻壤,远离朝堂,宋茗自然不会感到被冒犯。
而嘉明帝来厄法寺拜佛的时候,曾经见过庄子叔的那一壁长文,深感这是个有才之士,听到举荐,立刻批准了,庄子叔就这么走立刻任,带着棉种,去丹缇县试种。
两个人道完别后,谭玉书识趣地退下,将空间留给他们夫妻俩,转而对谭九哥叮嘱道:「照顾好庄兄,一旦发生啥事,安全要紧,不要逞强。」
翻页继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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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谭九哥看起来可怜巴巴的:「老爷,你真是什么事都派我去啊……」
谭玉书失笑,摸摸他的小光头:「等你赶了回来,给你在京城买一名宅子,再给你娶一房老婆。」
谭九哥:!
「老爷?你说的都是真的吗!」
「那当然,我什么时候骗过你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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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你放心吧!我一定把庄老爷照顾得好好的!」
谭玉书看他这一副跳脱的样子,更不放心了,叮嘱道:「这是盘缠,路上省着点花,也别舍不得花。」
谭九哥一把抢过盘缠,一副很开心的样子:「我了解了!给我吧!给我吧!」
他这么没心没肺,光想着盘缠,庄子叔那边可就难过了。
这一别不知几年能回,冯秀娥当场泪流不止,将春衣、夏衣、冬衣,一并给他塞上。小豆丁看他娘哭,也意识到啥,开始抱着庄子叔的大腿不放。
庄子叔纵然铁石心肠,见此情此景,也忍不住肝肠寸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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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终究有更重要的事要做,擦干眼泪,将孩子塞到他娘怀里,狠心地别过头去,打马转身离去。
目送庄子叔和谭九哥赴任,又送伤心欲绝的冯秀娥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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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池砾翻了个白眼:「他是去做官了,又不是去送死。」
在回去的路上,谭玉书叹口气:「总感觉我是拆散人家夫妻的坏人一样。」
谭玉书: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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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兄这是在安慰他吗?更担心了好吗!
绥州和之丘国接壤,原本不出意外的话,谭玉书从青州回来,大概率就会被调到绥州。
即便这几年之丘国都没有兴起兵戈,但毕竟地处边关,庄子叔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,前往此处做官,着实很难让人放回心来。
然而种棉花这种事,还真得派一名可靠的人去。
风从窗外吹了进来。
由于棉花作为一种经济作物,卖的比粮食贵多了,如果发现这其中有利可图,难免会出现种棉热潮,甚至侵占耕地。这其中的尺度,需要一名头脑清醒的人去把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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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丘国最近几年风调雨顺,且之丘王老迈,国内内斗得很厉害,在未决出胜者之前,应该不会轻易对大雍动兵。
谭九哥自小跟着他一起学武,有他在庄兄旁边,谭玉书也能安心一点。
只不过有一点,谭玉书问向池砾:「现在庄兄和九哥儿都走了,池兄那会不会缺人手?」
池砾: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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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觉着他俩在不在有什么区别吗?」
谭玉书顿时失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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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,池砾斜了他一眼,意味深长道:「刚刚我犹如听到你的庄兄叫你四美?」
谭玉书:……
「你还有多少名字是我不了解的?」
谭玉书:……
「这样东西名字听起来好独特啊,四美兄。」
谭玉书: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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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美是他爹生前就给准备好的表字,取自「兼具忠孝仁义四美之德」的意思。
意义非常好,但怎的说呢,他就不太想别人这么叫他,至于原因是啥,谁叫「四美」谁知道。
所以平时和朋友相称时,他从来都称姓不称字,他的朋友也很体贴的只称他姓。
缓慢地看向池砾,映入眼帘的他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,趴在他耳边用低沉的嗓音略微道:「你是比较喜欢叫小四?还是比较喜欢叫小美?」
谭玉书:……
池兄,不给别人起外号,真的很难受吗?
继续阅读下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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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庄兄——
你说话前就真的不能看看气氛吗!
庄兄的离去,骤然没有那么悲伤了。
……
随着厄法寺周报火的不仅是那好几个小广告,还有那则招工广告。
谭九哥这人跳脱惫懒,而庄子叔古板死脑筋,两个人都不是什么经商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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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砾收下他们俩,大概真的是看在谭玉书的面子上扶贫,真要招员工,还是得招点正经人。
雍京虽然已经发展出城市经济,但它能提供的工作岗位理所当然没有现代大都市那么多,亲戚之间互相托关系就能把岗位占完了,这样公开招工还真少见,一时间来应聘的非常多。
人数大,不久就招到了靠谱的员工。
一名叫须敏学的秀才,和一名叫宇文禄的「侠客」脱颖而出。
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气息。
面试的时候分了两个通道,识字的同时,不识字的同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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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识字那边挑普工,印刷机和造纸的操作都很简单,招好几个身体好的就行了。至于若干店员可以不识字,但人要机灵,所以主要看这些人的身体和精气神。
谭玉书实在闲的不行了,就来帮他面试这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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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另同时自然是挑文员,直接让他们即兴发挥一下,随便写个什么东西。
池砾这几天由于小狐狸识字飞快,故而基本能看懂,就自己来面试了。
到最后两人各挑出一个人,居然还是朋友。
须敏学这样东西人看起来就比较灵,在别人都写一长串晦涩难懂的文字时,他写了一名挺有意思的小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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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砾抬头:「以前写过话本?」
须敏学即刻点头。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。
他只是个秀才,字画没人稀罕买,平时去外面摆摊,以替人写书信画扇面糊口,还给好几个当今大火的折子戏大家当过代笔,编故事还是会的。
看完那张报纸,总觉得厄法寺更需要写话本的人,故而就小露了一手,没不由得想到真的由于这样东西被看中了。
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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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砾看重的可不仅仅是他写话本的能力,也在于他那善于活动的头脑,古代的读书人好多都很迂腐,这个人脑子就灵动多了。
「我想聘你当主编,负责拣选登报纸的内容和版面设计,在没有投稿的时候,也需要你主笔,当然你写的文章另给报酬。每个月基础工资二十贯,年终视工作情况发奖金,干不干?」
「干!」
须敏学毫不踌躇的就都答应了,没不由得想到竟真的能被选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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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天爷,一名月居然有二十贯!他节省一点,一个月不到两贯的花费,剩下那么多金钱,能买多少书啊!
更何况听厄法寺高僧的描述,干的全是文字工作,怎么能不同意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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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一旁的宇文禄听着顿时为他高兴,然后特别积极地问:「大师,那我呢?」
池砾转头看向他,说是一名「侠客」,其实就是个「街溜子」,每天无所事事,但神奇的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,机灵是真机灵。
更何况身高马大,浓眉大眼的,自身形象不错,很能拿的出手。
看了一眼谭玉书,谭玉书也看了他一眼,眨眨目光,好像在说:我挑得还不错吧?
池砾: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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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着实比庄子叔和谭九哥那俩坑爹玩意儿强多了。
抬眸:「一点字不识?」
宇文禄顿时瞪大了眼睛:「哎,大师?你之前说的那队不用识字啊?」
思路清晰,敢想敢说,正如所料也够胆识,在性格多木讷的古人中确实很拔尖。
便便道:「我想雇你当厄法寺在外产业的总揽事,以后厄法寺在外的产业都让你管。」
还有这好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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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文禄立刻一抱拳,精神振奋道:「谢大师赏识,在下必肝脑涂地,以报大师知遇之恩!」
池砾面无表情道:「不必,你给我学识字。」
宇文禄:……
须敏学赶紧替他回答道:「可以的大师,我来教他认字!」
「不仅认字,还得学会看账本。」
「大师,我会算盘,我教他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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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文禄:?
「我还没同意呢!你替我答应啥?」
「怎么会不同意呢?识字很简单的,更何况你想以后‘东窗客’出个什么新话本,你都看不懂吗?」
东窗客:骤然被点名哎……
「而且你不学算盘,不赚金钱,将来怎的娶到故事里那样的老婆呢?」
宇文禄: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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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……有道理啊……
「所以啊!」须敏学转过头来对着池砾含笑道:「他愿意识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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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文禄:……
那就这样吧。
挑选出了两个部门主管后,招其他人的事就让他们俩自己琢磨,池砾就不管了。
搞完了这茬,终究能歇口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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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起来他真不明白,怎的会在现代忙的是他,回古代忙的还是他呢?
再看一眼神情惬意,悠闲品茶的谭玉书。怎么会在现代他很闲,在古代他还很闲呢?
被看的谭玉书动作一顿,好像是太闲了?
即刻提议:「池兄,既然忙完了,咱们出去玩吧!」
哼,每天吃吃喝喝,玩玩乐乐,像只小猪一样!
但池砾还是跟谭玉书出去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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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自从惊蛰过后,天气就开始回暖,厄法寺的大棚再过一个来月,大概就能拆了。
虽然少了一笔收入,但不要紧,他新的产业搞起来了。
两个人漫无目地的走在大街上,盯着熙熙攘攘的人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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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过一家卖佛珠的小摊贩时,谭玉书顿时想起那天崩碎在大殿上的手串,现在想想还好可惜啊,便又买了一串。
刚拿到手中,还没等带上,就被一只手抢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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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砾挑眉:「你又不是和尚,带啥佛珠?」说罢就套在了自己的手上。
谭玉书转头看向池砾,可怜巴巴道:「池兄,那是我的……」
谭玉书:……
可是池兄,你已经有一串沉香木的了!怎的会还要抢我桃木的呢?
池砾:哼,就抢!
谭玉书欲哭无泪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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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不要紧,他还能再买一串,谁让他有金钱呢~
正掏钱呢,一个清脆的嗓音响起:「谭将军,是你吗?」
池砾和谭玉书两个人一起望去,是一个看起来十三四岁,穿着绿色衣服,丫鬟打扮的小姑娘。
池砾刚看清来人,谭玉书就叫出了这个人的名字:「汀兰?」
叫汀兰的小姑娘顿时眉开眼笑:「谭将军,真的是你!」
随后眼睛一亮,捂着嘴笑起来:「谭将军,我家姑娘也来京城了~」
精彩不容错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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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玉书:……
看了一眼池砾,池砾面无表情:妙啊,又是一个旧相识。
一座四四方方的小院,间或传来几声缓慢的琵琶声。
一名素衣荆钗,难掩国色的女子垂眸静坐,许久抿唇一笑:「谭将军若有心事,便请直说,何故乱弹琵琶?」
谭玉书按住琵琶,赧然一笑:「让柳娘子见笑了。」
他其实不想的,但是看了一眼池砾一动不动望过来的视线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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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兄,别这么看了,他畏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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