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席晓颖正待说什么,好似是胸中又觉得难受,想转过头避开凌霜霜再咳嗽,但已经来不及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凌霜霜陡然间,感觉到微带腥气的气息喷到她脸庞上。
在短短的一会儿中,这个席家的千金小姐已经是第三次咳嗽了,一次比一次来的急剧;看来,小姑娘的病早已到了不可小觑的严重地步,可恼她家里人竟然不好好看住她,还让她一个人任着性子出来乱跑淋雨。
然而,尽管自己的病已经不轻,这样东西单纯的女孩子还是啥都不怕的样子,依然能笑得如此的清澈、那般的天真。
——我叫颖儿。那次是我头一次离家,带着憧憬和新奇,却又担惊受怕,就像一只森鹿闯进深林;我只知道有个叫「谈亭」的地方有个他在等我,等你将来有一天走进我心里,你也许会心疼我这么爱你。
在外人的眼里,我向来是乖巧懂事的模样吧。我骗过了所有人,我也想任性一点、理直气壮一点,可是有啥办法呢?我只是个孤女,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由于得了这怪病,被亲生父母遗弃,是养父母收留了我,辛苦的将我抚养成人。他们为我这要死不死的病操碎了心,我哪里有任性的理由?又哪里有理直气壮的资格呢?
一气之下就即刻摔门而走的这种任性的行为,大概只有被爱的人才有资格这么做吧。
每次去表姐可儿家玩,我都会去陪那只土狗「小黑」说说心里话,不了解它是否听懂了我的话,它只是安静的听我说,偶尔摇摇那他那短短的尾巴,呜咽几声。「小黑」是我的朋友,唯一的朋友。
我表姐可儿家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,我叫它「小黑」,平时就是吃剩饭,不管春夏秋冬入夜后睡觉锁在门外,没有人当它是一条宠物狗,也不会温柔的抚摸它。可是天亮之后解开链子的时候,它没有一次逃离过,我想它一定畏惧转身离去了,也不会有任何人找它。
如果有一天我任性的转身离去了家门,当不会有人撕心裂肺的寻找我这个「药罐子」吧……不会有的,我知道的……
嗯,听姨娘和姨丈讲,可儿表姐就要远嫁到「江南」了,夫家孟公子是「苏州」萧家的记名弟子,「小黑」也要转身离去我了吧……它本身就是可儿表姐的,它不属于我……嗯,我明白,不能太依赖别人,在最黑暗的时候,连影子也会离我而去。
盯着席晓颖若有所失的模样,凌霜霜忽然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,那笑容却有些辛酸。她用力握住女孩儿冰冷的小手,将她拉进怀中,略微拍着她由于咳嗽而起伏不定的后背。
她也可二十一岁,可,在这一刻,她却慈母般的低眸柔目看着怀中这个十四岁的少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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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其实,那电光火石间,我感觉是在抱着我自己,那样东西曾经同样宛如花苞初绽的自己。
那样东西时候,我突然发觉自己很久没有被人拥抱过了,真的很久、很久了……良玉每天早早的出去,在外面鬼混了一天夜深才赶了回来,夜不归宿也是有的,他说男人应酬无可厚非,我也只是笑笑,到了后来,我连笑笑的力气也没有了。
堪堪雨势稍减,在席晓颖的坚持下,凌霜霜陪着女孩儿,一前一后去向「谈亭」。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快走到「谈亭」的时候,上空依然有牛毛般的细雨,可席晓颖身上却是一丝都没有淋湿,凌霜霜将自己的粗布外衣用树枝撑了开来,做成雨伞似的一顶布幔,让她拿着挡雨。一个大家弱质千金顶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物事,虽然看上去有一点滑稽,可是很管用。
到了路口,远远雨雾中,一方红色亭角伸出灌丛,「谈亭」已经在望。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「谈亭」,顾名思义,是谈话的凉亭。这里地处偏僻,环境沉寂,是年轻男女情侣谈情说爱的最佳幽会场所。
「姐姐,到这里我就认路了……你、你不用再送我了,前面……前面有人在等我……」席晓颖忽然却立住了脚,低头微微的笑,漂亮的眼睛眨啊眨,不住的瞟着前面。
凌霜霜将挑担换到另一名肩,不在意地道:「不要紧的,颖儿姑娘,都到这里了,我干脆送你到地方好了。」
她继续自顾自的往前走,走了几步才发现身后的席晓颖没有跟上来,她立住脚回头看,只见那个眉眼纤长的十四岁女孩子,顶着布幔站在春草中,头一次脸庞上出现羞涩腼腆的神情,有些不可言状的焦急,可仿佛又不知怎的说才好似的,只是抿着嘴笑。
凌霜霜陡然间明白过来,苦笑了一下,暗忖:「看来我真的是多事了。」
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——这样东西大家千金,巴巴的跑到这样东西荒郊野外的地方来,也不会只是来游山玩水那么简单,怕是偷偷出来私会一名俊秀的情郎哥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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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不知为何,她的心却往下沉了沉。
天啊!
太像了!这个女孩子,怎么会宛如她的昨日?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「好吧,颖儿姑娘,那么姐姐就回去了,从这个地方向来往南走,半里路后就到‘谈亭’了。」她不易觉察的叹了口气。
——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、自己走的,旁人又哪里能左右到底?自己当初,又何尝听得进旁人规劝半句?
「嗯!」席晓颖雀跃的应了一声,几乎是跳着过来,把布幔上的衣服取下来还给凌霜霜,然后真心诚意的言道:「霜霜姐,这天如果不是颖儿运气好遇到你,我真的会迷路呢。」说话的时候,她眼睫毛一闪一闪的,目光眯起来,里面像是盛满了甜甜的蜜。
「你自己……要小心。」情不自禁的,凌霜霜陡然还是脱口多嘴了一句,然而席晓颖一跳一跳的走开去,忽然在蒙蒙细雨中回头,笑着:「姐姐,颖儿改天到你家拜访哦!」
凌霜霜只是淡淡无声的笑,出于礼节微微点了一下头,并没有把这句话当真;可席晓颖却是认真的,脚下站着不动,歪着头追问了一句:「那么,姐姐你家住在哪里啊?你把详细地址告诉我,颖儿可是个小迷糊呢。」
盯着女孩儿一双大目光眨不眨地盯着自己,满目期待,凌霜霜只好叹了口气,含笑道:「你从刚才那样东西亭子往北走,到‘百家村’村口第三户人家就是我家了,院子里有一棵梧桐树,可树上落的不是凤凰,是乌鸦。」
「好啊,颖儿下一次来看姐姐!」席晓颖笑了起来,然后提起裙摆,一溜欢快小跑着,消失在小径转弯处。
——我究竟要提醒颖儿小心啥?我真是……唉,世间哪有那么多悲伤的故事……
回到家中,打开柴门上的铁锁,来不及歇上一口气,凌霜霜放回豆花桶,就去石碾旁泡水磨豆。
借着昏黄的残灯,凌霜霜磨完第二缸豆子的时候,听见门前有熟悉的哼唱声。她了解是丈夫温良玉赶了回来了,然而丝毫没有松开推碾去开门迎接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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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霜霜,我赶了回来了。」门吱呀一声推开,夹着一阵微香的风,温良玉满身酒气地迈了步走了进来。
——看起来他仿佛这天兴致颇高呢,呵呵,若像往日一样,见我没有迎他进门,定是要沉下脸来骂上我几句才是呢。
凌霜霜在推磨中抬起手,将额上垂下来、被汗水浸透得湿淋淋的发丝掠开,脸色沉沉的看了温良玉一眼,映入眼帘的他哼着小曲儿,青布长衫浆洗的笔挺,俊秀的脸庞上有得意的颜色。
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。
——呵呵,不知道今日又去哪家员外府上混吃混喝,回来志得意满,竟是满口怀才不遇的牢骚也没有了。
「饭菜在外间锅里热着,我去拿给你。」凌霜霜微微叹了口气,松开碾推,把湿漉漉的两手在衣襟上擦了擦,就去外间端取饭菜;毕竟是自己的丈夫,即使他时常出门不归、即使他从没有往家里拿过一名铜板、即使他时常打骂自己,然而,每次温良玉回家,霜霜都是热饭热菜的等着他,伺候着他。
——无论怎的说,面前这样东西男子,是我自己当初铁了一条心跟定了的。都说「贫贱夫妻百事哀」,我凌霜霜,偏要熬到苦尽甘来,撑到富贵花开。
温良玉大马金刀的在桌边坐下,翘着二郎腿,一根指头也不动大爷似的,等着凌霜霜将外间锅里的饭菜,一样样的端出来摆上桌子。
一碟竹笋炒肉片,一大碗冬瓜汤,即便生活拮据,凌霜霜还是宁可自己节衣缩食,也要花足了心思,每餐每饭都尽量让丈夫吃好,而自己,这些年来,是从来舍不得吃上一口菜的。
可是,温良玉如往常一样,一看菜色就开始抱怨道:「这汤怎的都这般清淡?还有这竹笋炒肉片哪里有几块肉啊?唉!到底是个知府家出来的千金小姐,到现在烧个菜也烧的没滋没味,我温良玉堂堂一乡试秀才,为你落到如今这般悲凉境地,也真是亏得很呢。」
他嘴里一边不冷不热地说着,一边却不住筷的将青菜里不多的肉片挑出,夹到嘴里去大嚼,又拿勺子大口大口盛汤,吃得津津有味,喝得啧啧有声。
凌霜霜也不搭话,微微笑笑,自顾自的重新回到石磨旁,拿起石杵开始用力、很用力、很用大力去捣磨盘中心眼洞里淘气的豆子。
——良玉,你也不想想,好歹你也是当家的男人,每日只是出去做西席、混吃混喝,吃得肚圆嘴油,从来不拿一文钱回家,六年了,我做妻子的又是怎的苦苦撑到如今的?我从堂堂知府大人家的千金沦落到如今的豆花娘,现在还要长夜劳作来养活你,到底是谁亏得大?呵呵,还真是好笑呢!
然而,凌霜霜她终究没有说什么,跟了温良玉五年多,从「云南」一路逃难到「塞北」,经历过大风大浪,她的心都淡了,不但不再像初遇时那样娇嗔软弱,不少时候甚至连责怪什么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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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良玉,你变了,变得我越来越不认识你了,当初的那个温文尔雅的你去了哪里?那样东西体贴入微的你,又去了哪里?良玉,如果有下辈子,可不可以换你退去一身骄傲,喜欢我到疯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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