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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后,他给她打了电话,约她出来吃火锅。他从那份收货单上记下了她的电话。顾新月犹豫了一下,答应了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那天晚上,他一开始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彬彬有礼地询问顾新月能否再给他一次机会。顾新月明确地拒绝了他。她甚至还警告他,尽快停止对她的骚扰(手提电话号码是怎么得来的?),否则她将报警处理。他顿时怒不可遏。
「所以你就端起火锅准备泼人身上?」蒋健严厉地言道。
「我当时真是气坏了。我们好歹谈过恋爱,她把我刘辉当啥人了?跟踪狂?变态?」
「难道你不是吗?!」
「当然不是!我对她是真爱,怎么可能伤害她呢?」
「你少在这儿跟我装了。当时要不是店主及时制止,说不定惨剧就发生了。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真爱?」
「你不懂。」刘辉喃喃地说,「我现在是真后悔,若是当时我真泼下去就好了……」
「你说什么?!」蒋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「要我泼了,她现在顶多也就是毁容,一旦她毁了容,别的男人也就不会要她了,也就不会死了。」
蒋健愣住了。这样的话从刘辉嘴里说出来,几乎颠覆了他之前的判断。
「你是说,你后悔没将她毁容,而不后悔杀了她?」
刘辉一个激灵,猛地坐直了身子,瞪大眼睛看着蒋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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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说啥?」
「我说,」蒋健迎着刘辉的目光顶过去,「你难道不后悔杀了顾新月?」
「我……你怎的……我没杀她……我……」刘辉有点语无伦次。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「你没杀她?」蒋健轻蔑地一笑,「你刚才说了这些多,都在证明一件事,你和死者顾新月存在着情感纠葛,你刘辉因爱生恨,约她到天平山见面,随后对她下了毒手,并把她的尸体就地掩埋。你以为自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,我告诉你,刘辉,你这辈子完了,你这样东西无耻的杀人犯!」
「胡说!」刘辉情绪陡然兴奋起来,「我没杀顾新月,你说我杀了她,拿出证据来?」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「你刚才说的这些就是证据!我们都录下来了。你有着充分的杀人动机,除此之外,我们早已调查过了,本月1号,也就是死者遇害的当天,你没去上班。」
「1号?7月1号吗?我生病了呀,那天我记得很清楚,我发高烧,故而请了假在家休息……」
「谁能证明呢?」
「我……」
「证明不了吧?你既有杀人动机,又没有不在场证明,故而,我劝你还是乖乖认罪吧,现在认罪,这样还能为自己争取减少一点刑罚,否则,以这样性质恶劣的杀人案,你可能要面临最严重的判罚:死刑。」
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蒋健的最后这两个字让刘辉不禁打了个哆嗦。他低下头去,不再说话,就像一只认命的即将被宰杀的老公鸡。等了一会儿,蒋健站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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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考虑一会儿吧。」
「等一下。」
刚走到门外的蒋健回过头,盯着刘辉。后者缓慢地抬起头,令蒋健吃惊的是,他的脸上满是泪水和恨意。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「我要请个律师。」他用力地言道,「我没杀人,绝不认罪!」
蒋健呆呆地望着刘辉。
但不久,他的脸庞上恢复了冷酷,什么也没说,就拉开门步出了审讯室。
就在蒋健审讯刘辉的同一时间,方磊正在法医中心等待法医老杨从解剖室里出来。
除了他,几乎所有组员都去围观那场蒋队的审讯去了。
自从刘辉的名字出现在侦查视野中之后,大家基本上认为这起案子就要水落石出了。
三天。
从发现尸体到刘辉被逮捕归案,仅仅用了三天时间。
这种侦破速度完全值得市局在后续的媒体通报时大书特书。
但方磊依然无法对之前的那两点感到释怀:狗以及敲碎头骨的作案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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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遗憾的是,他把那些案卷材料颠来倒去地看个不停,还是没有找到任何能破境的点。
到了中午,他想起昨夜收养的小黑狗会不会出啥问题(早上来上班之前,把它放客厅了),于是把一口未动的午餐重新盖好盖子,快速转身离去了警局。
进屋之前,他设想过多种悲剧性的场景,比如小狗的头被卡在了下水道里,窒息死了;比如它去扯餐布的角,餐桌上的玻璃花瓶掉下去把它给砸死了;又比如……
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。
总之,他不大相信这只脆弱的小狗能在家里安安全全地活下去。
然而,当他打开房门,第一眼就看见那狗已经等在门后了。
不仅如此,它嘴里还叼着一只拖鞋,摇头摆尾,可爱至极。
当他要去拿拖鞋的时候,那小狗却又跑开了。
「哈,小捣蛋!」
即便没出啥事,但屋内的情况还是让方磊皱起了眉头:满屋的屎和尿,被扔在脚下的内裤,还有一卷扯了一路的卷纸……他默默地收拾这些,开始怀疑自己选择收养一只狗是不是正确的选择。
好不容易收拾完之后,他和小狗坐在门槛上,分食饭盒里的食物。院子里沉寂得只能听见风吹和咀嚼的嗓音。
有那么一会儿,他感觉内心非常平静,那种纠缠已久的孤独感仿佛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情感的充盈。他把饭盒放在一旁,将那只小狗抱起来,放在怀里,温柔抚摸。
「忘记给你取名字了。叫你啥好呢?」他轻轻地说道。
狗子只是傻乎乎地哈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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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要不,就叫你皮蛋吧。嗯,这个名字挺适合你的。」
皮蛋身上的毛黑黑的,肚子上则是灰色的。
骤然,他不动了,手触摸着皮蛋那软软的黑毛。
他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。
接着,他把皮蛋放回到屋子里,关上门。
走到街上,他迅速打了一辆车回了警局。
从工位上的案卷里,他找到了那份顾新月的尸检报告。正如所料,有个地方存在明显的疑点。他拿着报告,立马去往法医中心。
一小时后,老杨终究完成这天的尸检工作,从解剖室里走了出来。方磊迅速迎了上去。
「不好意思啊老方,让你久等了。找我啥事儿?」
方磊把那份尸检报告递了上去,随后指出上面自己关注的那个问题。
「这份样品还在吗?」
「理所当然。案子还没破嘛,证物都还在。你确定要看吗?」
「嗯。」
「那跟我来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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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磊跟着老杨来到了尸检样本存放室。不久,老杨将一个小型的玻璃瓶拿在手上,随后拧开瓶盖,用镊子将里面的东西夹出来,放在检验台上,并将上方的白光调亮了好几倍。
「看吧。」
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方磊把头凑近,仔细观察上面的那样东西。
一根深棕色的毛。
「我看尸检报告上说,这是在死者的脚指甲缝里找到的,检验结果是非人类的毛发,对吗?」
「正是,这是狗毛。」老杨解释道,「狗的毛和人类的头发是很容易区分的,由于狗毛没有汗腺囊,而人的头发则相反。」
「能查出这是哪种犬类的狗毛吗?」
「这你可就为难我了。即便我们法医也会学若干动物知识,但世界上的犬种类繁多,目前算是我的知识盲区。可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,应该去补补课了。」
「是这样,我们在死者的家里曾发现她养了一只贵宾犬。」
「贵宾?」老杨皱起了眉头,「这根狗毛肯定不属于贵宾的,贵宾又叫卷毛犬,通常来讲毛会又卷又软,更何况不怎么掉毛,而这根狗毛又粗又硬,而且还是黄色……天呐!」
老杨和方磊对视了一眼。他终究了然方磊来找他的原因了。
接着,他迅速走到放档案的抽屉,把。另一份档案拿了出来。
经过对比,正是,这根狗毛正是属于那条从天而降砸死人的大黄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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