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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样枪试制方案的各处细节,前夜魏斯已经跟何塞详尽商量和讨论过了,由他安排当不会出现疏漏。便,魏斯亦步亦趋地跟在老勋爵后面,本以为他会径直前往河边的「小黑屋」,不想他居然在枪坊渐渐地悠悠地巡视了一圈,跟匠师们打招呼,察看各处车间的人员安排和设备运转情况,还抽空跟新招募来的工人们说了几句,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这真是一个视枪坊如家的人!魏斯不自觉感慨。从历史的发展趋势来看,家族式的枪械作坊终将被现代化、规模化、效率化的大工厂所取代,那种家族式的人文关怀也将随之而去……
日上三竿,两人迈入河边的「水车磨房」,这里面依旧是一半光亮、一半黑暗,那些早已加工完的和等待加工的枪械,都静静摆放在桌架上。只可炉火已熄,水壶也是冷冰冰的。
老勋爵不慌不忙地换上粗布工装,魏斯看到墙上还挂了一件样式相仿但布料更好、褶皱很少的,想必是「自己」用的,顺手换上,果然格外合身。
接下来,在老勋爵的指导下,魏斯从炉子里铲出前一天的炉灰,用类似松木的材料点燃炉子,铲了一铲煤炭和两铲煤块进去,等炉火升起来了,老勋爵用钳子夹了几块煤炭放进旁边的小炉子,用人工压水机取了一壶新鲜河水放上炉子,教导说:
「‘焙青’,讲究的是心平气和、专心致志,故而不管发生了啥事情,开心的、生气的,迈入这间屋子,暂且将它们放回,喝上一杯茶,用淡淡的香气凝神,随后开工!」
魏斯应道:「这听起来即便简单,但没有几十年的磨砺,肯定养不成这样的好品性。看来啊,我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!」
老勋爵点点头:「你能领会这些,就早已非常不错了!」
魏斯含笑道:「再有好几个月,我就满二十岁了,还不懂这些,岂不是太迟钝了?」
昨晚何塞来之前,他从抽屉里翻出了一些跟「自己」有关的资料,由此确定了自己的全名拼写、年龄、血型、教育经历等基础信息,这样的话,遇到警察盘查也不至于前言不搭后语。
「嗯,记得我二十岁的时候,‘焙青’技术已经不逊于我的父亲了。」老勋爵不无骄傲地说,「而且……那一年我认识了你的母亲,她当时可是洛林四美之一,追求者众多。我既不是他们当中最富有的,也不是最英俊的,那时的我笨嘴笨舌,根本不懂得哄骗姑娘,哪像你们这一代人……咳咳,说起来啊,迄今还有不少人对我娶走她耿耿于怀呢!」
「那您是如何赢得芳心的?」魏斯自然而然地顺着话题发问。
老勋爵道:「嘿,这个故事都跟你们讲过好几百遍了,还是听不腻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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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斯咧嘴笑,不说话。
老勋爵从口袋里掏出他那蓝花小瓷瓶:「说起来啊,一切都是缘分!」
抱着好奇心,魏斯道:「能让我试试吗?」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老勋爵扬起眉头:「嗯?你不觉得往鼻子里塞香料恶心了?」
嘴上虽然是这么说,可他还是把小瓷瓶递给了魏斯。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魏斯打开嗅了嗅,没有一丁点儿烟味,像是黑胡椒跟丁香混合的奇怪东西。倒了点在手指上,小心翼翼地吸进鼻腔……呃,感觉跟吃了一大口芥末差不多嘛!
见魏斯呛得几乎流眼泪,老勋爵哈哈大笑。
这是魏斯头一次看他笑得如此开怀。
「喏!这玩意儿不适合我。」他将小瓷瓶还给老勋爵,心道:究竟是这个世界没有烟叶呢,还是人们没有发现烟叶的用处?若是是前者,那也就罢了,如果是后者,那可是一条发财的好路子啊!
待父子俩用小瓷瓶里的粉末提了神,炉火也旺了起来。
四周恢复了平静。
老勋爵搓了搓手:「第一遍,我做你看,接下来,你做我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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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好!」魏斯爽快地答应下来。其实,这活说难不难,说易不易,一来是看经验,二来确如老勋爵所说,需要良好的心态和专注度。
原料称量、配比,五分钟煅烧,一刻钟冷却,三分钟研磨,四分钟焙烧,两分钟涂施,再加上每个环节之间的空隙,足足半个小时才能做完一支枪的「焙青」。由此看来,在不改变工艺流程和质量要求的情况下,一个人一天下来也就能做二三十支,这意味着偌大的枪坊每天出产的「勇士步枪」也就这样东西数量。提升产量的「瓶颈」——同时也是保证稀缺度的「节流阀」,便是这河边的「小黑屋」!
经验,魏斯能一点一点积累;心态,重获新生与接连两次死里逃生,让他对生命和时间前所未有的热爱与珍惜;至于说专注度,得益于博物馆的职业和拼装军事模型的爱好,他的专注度绝对要比一般人好不少!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老勋爵放回坩埚钳,走到窗边,渐渐地悠悠地倒上两杯茶,一手端一杯,一杯递给魏斯。
「昨天看了一次,今天看了一次,有啥感觉?」
魏斯捧着热茶,微微一笑:「看起来只是熟能生巧,其实,这是克伦伯-海森家族代代相传并不断改良而来的,可以说,在调色和手工技艺等方面早已达到了极致。正因如此,采用‘焙青’配饰的枪械会成为上流人士青睐的用具和藏品。」
「噢,真不敢相信这话会从你口中说出来。」老勋爵眯眼道,「事实上,你总结的格外到位,更何况我听出来,你还有言外之意。」
魏斯没有直言是否,而是比拟道:「弓箭,曾是战士们手中最厉害的远程武器,为了让弓箭射程更远、威力更大,人们不断钻研,最初是简单的短弓,后来有了长弓、复合弓,甚至出现了需要好几个人操作的机械弓。后来,火枪被发明出来,那些善于用弓的军队大多不屑于引进和使用火药枪,而在弓箭领域相对较弱的军队,则更愿意接受这种新事物。若干年后,用弓箭的军队和跟用火枪的军队在战场上相遇了,最强的弓箭,跟发展起步不久的火枪,哪种能够主宰战场呢?」
老勋爵没有吭声,而是一边喝茶,一边思考着这样东西例子折射的自然规律与哲学道理。
魏斯遂以情真意切的语气道:「当然了,能把一件武器做到极致水平,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成就了。若是不受外力干扰,我们的家族全然能继续垄断‘焙青’技术,继续生产高价值的武器藏品,可是当我们被格鲁曼集团这样的大企业盯上时,只依靠单一技术和单一产品的我们,就像是那支拿弓箭的军队,迟早会被彻底击败的。老话说的好,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。这样东西时候,我们非得看清时代的发展趋势,放回弓箭,捡起火枪,研究火枪,做的比对方还要好,才有机会逆转取胜。」
说完这些,魏斯不再多语,而是走到原料架前,照着老勋爵所教的配比,一口气准备了两份配比全然的原料,将它们分别倒入两个用于煅烧的坩埚钳里,间隔五分钟放进炉火,融合并冷却后,按次序将它们分别研磨好,再一前一后进行焙烧,分别涂施在两支步枪上。虽然最后的步骤有所瑕疵,但做完两支步枪的「焙青」,所花时间可是比老勋爵做一支步枪多出五分钟……
老勋爵刚好啜完了一整杯茶,愣愣地看着那两支在阳光下闪耀着幽幽蓝光的「勇士步枪」,久久没有言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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